《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是申請保密資格應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申請單位應當按照欄目要求和所申請的保密資格等級填寫《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相關欄目內對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保證相關標準的執(zhí)行及應承擔的相關責任作出書面承諾。除《申請書》外,申請單位還應提交: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上一個年度財務驗資報告。驗資報告是指現行或新的財務驗資證明,應當以文字報告的形式確切地表述驗證的內容,并由注冊會計師簽字或蓋章,會計事務所加蓋公章。
5.科研生產場所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申請單位需要提交固定科研生產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對于企事業(yè)單位租賃的科研生產場所,一般要求合同的租賃期在3年(含)以上。
6.合同甲方出具的研制項目或產品的密級證明,或者合同甲方與擬承擔單位簽訂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合同意向書及密級證明。密級證明由合同甲方提供(證明印章與合同印章的單位名稱一致),并經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審核,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甲方或合同意向單位屬軍隊的,由師級以上業(yè)務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承擔多項涉密合同任務的單位僅需提供一項涉密任務的密級證明。密級證明原則上不得涉密。
7.國家軍工保密資格認證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據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況,按照國家軍工保密資格認證委的統一要求掌握。
另外,國有獨資企業(yè)不需提供上述第3、5項所要求的材料,事業(yè)單位不需提供上述第1、3、5項所要求材料,申請一級保密資格單位不需提供上述第5、6項所要求的材料。